李宗澤
學歷-
國立政治大學哲學系博士班
執行本計畫所在單位-
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
李宗澤
學歷-
國立政治大學哲學系博士班
執行本計畫所在單位-
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
第一章簡述康德與席勒兩人論辯之起因,並指出席勒論美學觀點為何可與孔子之美育思想相映發。第二章則探討席勒美學之架構。席勒此文係由七封書信輯成,行文之間頗乏綱領。為廓清眉目故,筆者遂順其思路略作批註,俾釐清其論美之要旨何在。第三章則言康德與席勒兩人對於美、善之觀點,同時並引入席勒之美學觀,藉以闡明席勒立論之宗旨。第四章先言前人與近人對席勒美育思想之理解,次則將第二、三章中所獲得之觀點與孔子之美育思想相參較,令此兩者相觀而善。第五章總結全文。
論文須改寫之處有三,一為「譯詞修改」部分,一為「章節調整」部分,一為「哲理比較」部分。
首先就「譯詞修改」方面言之。筆者在檢視博士論文中若干譯文段落後,發現有必要重新釐清席勒美文(ästhetische Schriften)中的譯詞。依筆者之見,席勒之用字遣詞常有本義與衍義之別,故在翻譯時頗難兼顧。有鑒於此,博士論文之改寫,首要之務便在指出譯詞中此類「一字兼含二義」者。筆者的辦法是先將一字之本義譯出,另外再於註解中列出相關衍義,甚至可略作疏釋,並交代席勒於其他文本中係如何運用此字,如此當可澄清其係在何種條件與脈落下發揮一字之義。筆者近日發現一本題為”Prolegomena zu einem Lexikon der ästhetisch-ethischen terminologie Friedrich Schillers” (《席勒美學暨倫理學術語通釋》)的辭書,係由Julia Wernly於1909年出版,此書搜羅席勒文本中所層使用之概念及出處,並於每項條目下略述其意義為何,藉由此書之助,筆者當可彌補譯詞方面之疏失。
其次就「章節調整」方面言之。拙論於第三章中嘗說明康德與席勒各自之觀點,並由此引入席勒之美學觀。茲為深入闡述席勒之論點之故,筆者擬於改寫時於本章中添入「優雅與尊嚴」一節。原因為在?此即因席勒在研讀康德倫理學、美學後,於1793年發表了一篇題為〈優雅與尊嚴〉(”Über Anmut und Würde”)的論文。此文發表之後,康德便曾針對文中論點提出回應,而歌德(Goethe)則認為此文晦澀難解,並質疑席勒所謂「優美的心靈」(schöne Seele)一說。後來的詮釋者多認為席勒贊同盧梭「天性本善」之觀點,其中尼采更視席勒為「賽金根的道德號角手」(Moraltrompeter von Säckingen)。就筆者看來,席勒其實並未引盧梭為同調,甚至在其《美育書簡》中對盧梭批判甚力。另外,席勒雖將康德之說奉為圭臬,但並非亦步亦趨,而是欲在不違反康德的道德觀點之外,替所謂「非道德」者留下一席之地,故尼采之評論亦不盡公允。筆者於閱讀各家詮釋後,以為極有必要為席勒文中之觀點辯護。
末後則就「哲理比較」方面言之。拙論於第四章中嘗試論述席勒與孔子兩人可資相通之處為何,但卻並未突顯其相異之處。筆者在回顧拙論之觀點時,以為席勒美學中之「遊戲」說除可與孔子(儒家美學)相互發明之外,其論藝術之美處似可與莊子之藝術觀(道家美學)相融通。換言之,吾人實可於前人之詮釋外另闢蹊徑,以道家觀點詮釋席勒美學,故筆者擬於改寫時另增席勒與孔子之相異處,並提出席勒之美學觀是否可與莊子之思想相通。